根据《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定期对本市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审查,并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提供通信网络安全评测、评估服务的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及其信息通信领域安全服务资质予以备案登记。
前期,我局公开通报了44家存在未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要求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复测核查,JN江南尚有10家单位未按照要求落实整改(详见附件1)。依据《网络安全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对上述10家单位的相关通信网络系统采取了停止互联网服务等措施。